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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严禁个人和组织实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

导语:创头条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今日在中国政府网网站公布。 《条例》指出,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

创头条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今日在中国政府网网站公布。

《条例》指出,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

据《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微信截图_20210817133647.png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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