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创头条消息 日前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 通知表示,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整合简化报关单申报项目。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申报模式,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
创头条消息 日前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通知表示,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整合简化报关单申报项目。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申报模式,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扩大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提高出口便利化水平,优化出口环节服务。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
通知提出,优化进口食品化妆品样品检验监管。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在符合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样检测。进口用于特殊化妆品注册或普通化妆品备案用的化妆品样品、企业研发用的非试用化妆品样品、非试用或者非销售用的展览展示化妆品,可免予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免予进口检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