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直通北交所消息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官网发布《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显示,海南省给予每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排名前5名的市县各500万元奖励。 通知强调,每年下半年,海南省工信厅组织开展本年度市县中小企业...
直通北交所消息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官网发布《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显示,海南省给予每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排名前5名的市县各500万元奖励。
通知强调,每年下半年,海南省工信厅组织开展本年度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对2021年度起每年排名前5名的市县,每个市县给予5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将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能力提升。
具体而言,该奖励资金一方面用于支持市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市县开展创业辅导、上市辅导、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与维权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另一方面用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市县为“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及上云用云等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此外,奖励资金不得用于道路、住房、楼堂馆所等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