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导语:直通北交所消息  7月12日,北交所发布公告称,生物谷及相关责任主体涉及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行为,公司实控人、高管和保荐机构被处分。这也是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具体来说,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

直通北交所消息  7月12日,北交所发布公告称,生物谷及相关责任主体涉及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行为,公司实控人、高管和保荐机构被处分。这也是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具体来说,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通过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56亿元,日占用最高余额为2.77亿元。

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行为亦未披露。

针对前述资金占用事实,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归还资金承诺未全部履行。

对于公司前述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未能忠实勤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北交所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给予控股股东金沙江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生物谷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给予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完)

来源:直通北交所 查看原文
点赞0
收藏14
创头条杨文
创头条杨文
用户评论
游客
发布
©2021 版权所有 ICP许可证号 京ICP备15013664号-1
登录 注册
登录
完成注册

快捷登录

请激活账号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的评论、编辑功能及以后陆续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产品,请激活账号。

您的注册邮箱: 修改

重新发送激活邮件 进入我的邮箱

如果您没有收到激活邮件,请注意检查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