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月17日,中国创新创业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创交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开展中国创交会创新创业系列榜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此项工作包括“先锋人才榜”、“创新企业榜”、“创投机构榜”、“产业园区榜”4个系列榜单的征...
10月17日,中国创新创业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创交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开展中国创交会创新创业系列榜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此项工作包括“先锋人才榜”、“创新企业榜”、“创投机构榜”、“产业园区榜”4个系列榜单的征集遴选。
中国创交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报名参评,也通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在本领域、本地区充分挖掘推荐参评单位/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前。在此期间,自主报名参评对象可登录网站(https://cfl.pub/0362Y)选择对应榜单,下载对应模板填写后上传报名。推荐单位发动参评对象按上述流程报名,并将推荐成功的参评单位/个人填至《创交会榜单推荐汇总表》后报送至邮箱(ciel-rankings@gztechfin.com)。
通知介绍了中国创交会拟开展此项征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汇聚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遴选具有项目挖掘和落地能力的投资机构、产业园区、技术经纪人,打造可持续、常态化的成果转移技术转化对接机制,切实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落地。”
通知还介绍,此次工作将以公开、专业、科学的方式评选出“先锋人才榜”、“创新企业榜”、“创投机构榜”、“产业园区榜”系列榜单,目标是让一批创新企业、创业先锋、投资机构和产业园区得到更加广阔的展示和发展空间,切实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落地。中国创交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且计划在2023年11月举办的中国创交会专项活动上发布最终名单。
通知也对各类榜单遴选的对象和条件进行了说明,就“先锋人才”、“创新企业”、“创投机构”、“产业园区”分别提出了2—4条不等的具体要求(详见文后通知原文)。
官方信息显示,中国创交会是由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创新创业领域的重要品牌活动。自2015年首届举办以来,创交会已成功举办八届,累计展出成果16000余项,发布项目超32000项,转化落地金额超600亿元。八年来,创交会已成为展示中国创新环境和创业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2023中国创交会以“赋能新赛道 共促新发展”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科技工作者搭建国际化、专业化、高水平的协同创新沟通桥梁,构建可持续、常态化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平台载体,助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更多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落地。
大会采取“3+2+N”的办会模式,“3”即一展一论坛一赛,“2”即两个支撑:1个成果转化平台和1个创交会成果转化基金,“N”即发布多项创新创业榜单。
本届展会将重点聚焦“十四五”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新兴优势产业,关注前沿技术应用,设立新一代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展区、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展区、生物医药与体育健康展区等10个战略性重点产业展区,科普产业展区、高层次人才展区、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展区等3个重要功能区。通过实物和模型展示,综合运用声光电技术,交互体验、沉浸感受,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优秀创新创业成果。
除了发布多项创新创业成果榜单,对一批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进行表彰之外,本届中国创交会期间还将举办多场配套活动,涵盖政策宣讲、项目路演、融资对接、成果拍卖等多种形式,旨在为广大创新创业群体提供交流展示、协同创新、融资助力的平台。
此外,2023中国创交会还将积极发挥广州国际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桥梁纽带作用,挖掘全球创新创业资源孵化资源、资本资源,成立创交会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具有市场化前景的“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成果,重点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实验室成果、中试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成果、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中国创交会创新创业系列榜单工作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汇聚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遴选具有项目挖掘和落地能力的投资机构、产业园区、技术经纪人,打造可持续、常态化的成果转移技术转化对接机制,切实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落地。中国创交会拟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榜单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公开、专业、科学的方式评选出“先锋人才榜”、“创新企业榜”、“创投机构榜”、“产业园区榜”系列榜单,让一批创新企业、创业先锋、投资机构和产业园区得到更加广阔的展示和发展空间,切实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落地。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先锋人才
1.科技成果转化或拟转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成立2年内的科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管;
2.项目或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二)创新企业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企业参评项目涉及科技成果处于小试、中试、放大各环节中,且主要为“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成果;
2.参评企业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评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4.参评项目的相关产品、技术、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应归参评方所有,与其他人无产权纠纷。
(三)创投机构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2.至少3名从事3年以上投资基金相关经历的从业人员;
3.有完善的投资基金管理制度;
4.有不少于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或天使轮投资案例。
(四)产业园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设施条件和能力,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基地专职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3.具有丰富的企业资源或项目成果资源;具有一定按要求挖掘本地企业需求和产业需求的能力。
三、相关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自主报名参评,于2023年10月27日前登录网站https://cfl.pub/0362Y选择对应榜单,下载对应模板填写后上传报名。
(二)各单位在本领域、本地区充分挖掘发动参评对象按上述流程报名,并将推荐成功的参评单位/个人填至《创交会榜单推荐汇总表》后报送至邮箱:ciel-rankings@gztechfin.com。
(三)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最终名单拟于2023年11月中国创新成果交易会专项活动上进行发布。
四、联系方式
伏则仁,13168760056。
附件:
1.先锋人才榜报名表
2.创新企业榜报名表
3.创投机构榜报名表
4.产业园区榜报名表
5.创交会榜单推荐汇总表
中国创新创业交易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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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附件4:
附件5: